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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无线电台站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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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05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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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无线电管理处,各设台单位: 根据国家无线电办公室2004年工作要点,结合我省实际,决定从今年3月-11月对全省无线电频率、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情况开展清理整顿工作,通过无线电台站的全面普查登记,补充完善频率台站数据库,进一步规范无线电管理,促进我省无线电事业健康发展。具体要求如下: 一、明确清理、整顿无线电台站的目的 通过清理、整顿,全面准确的掌握现有无线电台站的使用情况,查处违章设台、乱占频率的行为,追缴拖欠的无线电频率占用费,调查清理非通信类无线电设备和产生电磁辐射的非无线电设备的使用情况,规范无线电台站的管理,确保无线电业务正常运行。 二、清理、整顿的范围和对象 全省设置使用各类无线电台站的单位和个人,属此次清理、整顿工作的范围。清理、整顿工作的对象为:广播电台、短波电台、甚高频、特高频电台、寻呼基站、集群基站、公众蜂窝移动通信基站、PHS基站、微波站及其他台站。 三、清理、整顿的步骤和要求 此次清理、整顿工作分三个阶段: 1、自查阶段(3月15日-5月31日),各设台单位和个人,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安排专人负责,统一按照国家制定的无线电台(站)技术资料申报表填报,按照规定时间报当地无线电管理处,G网、C网、P网的自查工作仍按鄂无办发[2003]62号(关于加强移动通信系统基站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办理。 2、验收阶段(6月1日-9月30日),各市、州无线电管理处对辖区内所有设台单位填报的无线电台(站)技术资料表进行认真审核,采取人机见面、设备检测(G网、C网、P网的设备检测另行规定)、逐台清点的方法进行验收,对擅自设台、乱占频率及擅自增加设备,更改技术参数的单位和个人,首先按照无线电管理规定进行查处,然后按有关规定补办设置使用手续(由省办审批的台站,如属于未经审批的情况,应上报完整的技术资料申报表;如属于已经审批,但更改了技术参数的情况,所上报的技术资料表,只填写更改后的技术参数),完善频率台站数据库;对长期使用频率,不缴纳频率占用费或欠缴频率占用费的设台单位和个人按照无线电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省无委办在验收期间将对全省设台单位的无线电台站进行抽检。 3、总结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各市、州无线电管理处,按照清理、整顿的要求认真进行总结,并将清理、整顿工作情况上报省办。对在清理、整顿无线电台站过程中,领导重视,认真组织,积极配合,遵纪守法的设台单位和个人,省无委办将给予表彰。 清理、整顿无线电台站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重要工作。省无委办要求各市、州无线电管理处,各设台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把清理、整顿无线电台站工作抓紧抓实。真正做到设置无线电台站的使用情况清,台站技术指标和设备数量清,使我省无线电管理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附:无线电台(站)各种表格请在湖北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网站(WWW.hbrm.gov.cn)上下载。 二OO四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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