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电台执照》的审批、发证工作由湖北省无委办襄樊市
管理处频管科办理。无论任何单位、何种无线电台(包括发射机、
中转台、车载和手持式对讲机、大哥大电话机),凡在襄樊市使用的,
均需申领执照。未领取执照的则为非法使用,一经查出按章处罚。
申请领取执照的程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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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购设备执照的办理 │ │ 执照年审的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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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办理完准购证后,填写│ │用户携《无线电设备核定表│
│《无线电设备核定表》一式│ │》和使用执照原件到主办人│
│两份,并在单位名称上加盖│ │员处填写《年审登记表》 │
│公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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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到检测通知后,用户携带│
│用户交回《无线电设备核定│ │1/3-1/2的设备到检测中心│
│表》,等候检测通知 │ │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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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携带全部设备到检测中│ │检测完成后,由业务室主办│
│心检测 │ │人员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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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完成后,由业务室主办│ │ 业 务 室 审 批 │
│人员审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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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合格后,用户凭业务室│
│ 业 务 室 审 批 │ │开出的交款单到财务室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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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合格后,用户凭业务室│ │用户凭发票复印件到办证组│
│开出的交款单到财务科交费│ │盖年审章和领取年审标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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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凭发票复印件到业务室│
│领取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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